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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兰仪表: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修 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 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 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并报告工 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 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 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行使职权。 第四条 监事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