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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船智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以下统称 符合条件媒体)上公告信息。公司披露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第三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 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存 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 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