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昆船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昆船智能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下设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 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委员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