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关于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第 3—4 页 关于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373 号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思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科瑞思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科瑞思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要求编制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