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对公司提 交的相关资料、决策程序等进行核查,我们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利民先生、李兵先生、杨振新先 生的个人履历,对其专业能力、任职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我们认为 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