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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思:监事会议事规则
KLESKLES(SZ:301314)2023-10-26 11:17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规定及《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应当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由股东代表及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 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四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 免。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罢 免,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