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 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