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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KLESKLES(SZ:301314)2023-10-26 11:14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 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被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被 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资助金额、资助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