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订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 议董事、监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 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