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获授权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 授予或获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 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4 月 1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9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226 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9.31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66 元/股。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