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慧博云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 为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博云通"、"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慧博云通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 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