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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HYDHYD(SZ:301316)2024-08-27 12:14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多于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当选委员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 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