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明确了借款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 充分考虑了员工的履约能力等因素,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的事项,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