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并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公司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并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 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二、购房借款事项概述 1、总额度:公司用于员工购房借款资金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即购房借款未偿还余额应当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 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借款申请;如员工申请的借款 金额超过公司借款总额度,则按申请时间进行轮候和审批。 2、借款资格:公司及子公司正式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规定等级并 满足一定的任职年限。员工以家庭为单位,在职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借款福 利。 1 3、借款用途:用于员工在公司认可的区域购房的资金周转。 4、购房要求:仅限于员工在境内长期工作所在地购买唯一自住商品房(不 含商铺、自建房和宅基地,房产面积以房产证为准)。 5、员工个人借款额度: (1)管理岗位员工购房借款:实际批准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税前年薪的 2 倍且不超过人民币 80 万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同时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的 20%(以购房合同为准)。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