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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VHDVHD(SZ:301318)2024-04-23 12:44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证 券投资行为,建立完善有序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 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控制投资 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 证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