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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VHDVHD(SZ:301318)2024-08-28 15:33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可以不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 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相关股东 未能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等 风险控制措施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披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 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金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