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的《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 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