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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确定关联交易应遵循实质高于 形式原则。公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1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