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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致: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思格"、"公司")的委托,担任诺思格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特指中国大陆地 区,以下简称"中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诺 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激 励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就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相关事实情况,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