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 简称《业务办理指南》)《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安排等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于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