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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宠物: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 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起草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 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