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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格精机: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301338GKG(301338)2023-12-12 11:18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为单数,并不 得少于三名,委员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 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 1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行使经营管理和决策权,对股 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由五人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 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