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格精机: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改选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作出决议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