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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与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变更实施主体与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自 有资金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涛 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与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与内 部投资结构、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 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52号文《关于同意浙江涛涛 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733.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3.45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