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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箭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的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 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