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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箭电子: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八月)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一)融资事项; (二)签订重大购买、购销合同的事项;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经营 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 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佛山市蓝箭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 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三条公司应指定证券部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 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 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