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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意见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以及两位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 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现有两位在任独立董事,分别为郭忠勇先生和陈晶女士。其中, 郭忠勇先生 2023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陈晶 女士 2023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忠勇先生、陈晶女士均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