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 宁德中能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交易对方及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 主体控制的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