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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荣旗工 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旗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荣 旗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9 号),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13,34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71.88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8,879,2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 (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