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和嘉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 途的资金。 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应当由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控 股子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该控股子公 1 司应当视为共同一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 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公告。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 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应遵守本办 法。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