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1 第一条 为强化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佛 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其中必须 有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