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列入《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山 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监事会对《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前述激励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