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科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佛山市联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佛山市联 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 同意,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 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现行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本所律师现场列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相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书如下: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 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 28 层 28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