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维时代: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赛维 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