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昌科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3年8月)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 薪酬水平相符;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 小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激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