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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昌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协昌科技 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协昌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0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33,334 股,发行价格 为 51.8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