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被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顾挺先生、顾韧先生、 徐一明先生、孙贝先生、杨志荣先生、周华女士诚实守信,勤勉务实,具有较强 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上市公司董事工作的要求,符合董 事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以上各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名程序是在提名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 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表示同意提名顾挺先生、顾韧先生、徐一明先生、 孙贝先生、杨志荣先生、周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