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森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森 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 态度,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汪 俊 安徽森泰木 2023年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VV V -12 刘 嘉 邓立群 一、关于为三级控股子公司境外收购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耐特香港、二级控股子公司耐特美国、三级控股子公司耐 特控股、标的公司 DDS 需对本次收购剩余应付金额 350 万美元进行担保(耐特 香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MCC Investments Limited 已承诺将按其在耐特香港的股 权占比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义务)。本次担保是为三级控股子公司应付债务提供 的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上市公司净资产的 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