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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泰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6 日送达全 体董事,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森泰木 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