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 会(以下简称"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 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 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期间如有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资 格。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第七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 责权限: 第二条 为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