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森泰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森泰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安徽森泰木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6 号) 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5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28.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8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2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