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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森 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 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制定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 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得到了有效地 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