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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电气:子公司管理制度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划,并应执行本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七条 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 划、风险管理程序。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提高 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 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 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 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或虽然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 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