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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电气: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开创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提 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 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函 等担保。 第四条 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 在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