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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电气: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建立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 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保证公司 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运作;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消除隐患,防止并 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