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维科精密:国泰君安关于维科精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 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维科精密模 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1 (五)关联关系说明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 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