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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启明 陆建忠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 定,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 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公 司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况。 二、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