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维科精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维 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56.3717 万股,发行价格为 19.50 元/股,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7,399.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7,270.84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