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机认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480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招 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关于同意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 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 知》(国办发〔2020〕5 号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05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3 7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