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高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月 | |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固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 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 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 ...